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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一楼是否需要缴纳电梯费?

2020-07-28 09:08:53

群众说法


“谁受益,谁付费。


家住在一层的人,根本用不到电梯,也就是说不是电梯运行的受益者,为什么要与楼上的业主们同样支付电梯费呢?

物业公司应该对一楼住户的电梯费免除或者给予优惠。”


“住一楼不交的话,住二楼的又不乐意了,二楼也可以不用电梯,是不是也能不交”。


“电梯是公共设施,一层业主有义务分担费用”。


具体哪门起的我们一起来看一哈

案例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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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住一楼,从不坐电梯,交哪门子电梯


天津的王女士认准这理,拒绝给物业公司交电梯费,物业费则一分不欠。2015年,她所在小区物业公司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起诉到天津市某法院,要求她交纳2009年5月至2012年6月以及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的电梯费,共计9300余元,及逾期滞纳金500元,并承担诉讼费。


物业公司要求交费的理由是,徐女士入住时,与公司签订了《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》,合同中有明确约定,且未按期交纳物业费的按日加收滞纳金4%。


“电梯对一楼业主纯属无用设施,凭什么要交电梯费?”徐女士在法庭上反驳。她认为,作为一层业主,进出家门用不着电梯,自己不是电梯受益人。当初和物业公司签《前期物业管理委托合同》,规定每年要交包含电梯费在内的物业费,但自己如果不签合同就拿不到钥匙,合同本身不具有合理性。


法院审理认为,物业公司为业主的房屋提供了物业服务,业主作为房屋产权人,在享受物业服务之后,应当交纳物业费。楼道电梯属于公共设施,其设立的目的在于服务全体业主,其费用理应由全体业主共同负担,且双方已经就电梯费的负担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进行了约定,该约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。


2016年11月,法院作出判决:徐女士支付9300余元电梯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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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有话说


一栋住宅,按所有权可划分为两部分,即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。

专有部分是指各产权人独立使用的单元空间,共有部分是指不属于单个产权人所有而供全体产权人使用的空间、部位、设施和设备。住宅的电梯系统属共有部分中的共用设备,共有部分的特性是:产权上属全体产权人所有,功能上供全体产权人使用,实物形态上不能分割给各产权人。


按照我国现行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,住宅专有部分由产权人自行负责维护管理,住宅共有部分由物业管理企业统一负责维护管理,其费用由全体产权人分摊。当然,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也应由全体产权人分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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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梯是楼内全部产权人的共用财产,各个城市在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中,都会对电梯运行维修费用作出明确规定。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由楼内全体产权人按建筑面积合理分摊、共同承担的。因此,不管是住在楼上还是住在楼下,不管是否使用电梯,都需要承担电梯费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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